关于试运行课间交通车的通知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09-02-25浏览次数:993

关于试运行课间交通车的通知

 

根据学院一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关于交通车问题的提案及《合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》规定,院长办公室、院工会于2007年1月25日在南区主楼会议室举行交通车问题听证会,广泛听取教职工建议形成方案,经研究决定增开课间交通车。

自2007年2月28日开始运行,运行时间、站点如下:

① 东区9∶10→东陈岗9∶15→卫岗9∶17→烟草研究所9∶20→南区10∶00

② 北一区9∶10→北区9∶20→安大南门9∶22→电院9∶25→黄潜路缘小区9∶27→政务新区9∶30→南区10∶00

③ 南区10∶10按原线路返回。

特此通知

 

 

院长办公室

二00七年二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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